更新时间:2022.11.29
前者是检察院的决定,后者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采取取保候审后可以逮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
取保候审不会不了了之的,如果有犯罪事实的,会被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逃跑之后被抓,不太可能再办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逮捕后一般不可取保候审,但有一下情节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大概会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大概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是被取保候审不致出现社会危险性的;第三,应被逮捕,不过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或正怀孕或哺乳其婴儿的;第四,需要逮捕
若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可能被抓回。依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
逮捕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取保候审符合条件也是可以改为逮捕的。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已经逮捕了还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有: 1、对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 2、由于行为人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有危害的; 3、由于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是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 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
不能取保候审的人是: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