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民事诉讼的利害关系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民事诉讼中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行政诉讼中属于利害关系人的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影响的主体,主要有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主体等等。
行政诉讼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特征是它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人民法院同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在同一诉讼中行为和活动,但彼此间并不发生诉讼法律关系,诉讼参与人只能同人民法院之间形成这种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与人民检繁院,将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并受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二)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四)撤销或
行政诉讼中,下列人员是利害关系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用来判断行政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的方式如下: 1、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影响的主体; 2、主要有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主体等。 行政诉讼案的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合法。原告
行政诉讼中的有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会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具体行政行为可能会损害其人身或者财产的合法权益,或者给其增加不应有的义务。
行政诉讼中,认定有利害关系的办法: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者其权利义务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或者受到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的,可认定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