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分手费合法,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分手费约定不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那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分手费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
一、索要分手费合法吗“分手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但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关于分手费的规定,国外的法律也没有类似的概念。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判断法律行为的内容是否违反公
不合法。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
男女谈恋爱分手了,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礼物的财产是合情合理的,在赠与后即归受赠人所有,但如基于缔结婚姻关系而赠送的彩礼或者较为贵重的礼物等,一方要求退
《民法典》规定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不会保护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同居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属于双方按份共有。双方原则上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对于分手后女方当事人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以敲诈勒索定性,但如果双方产生争议后诉诸法院要求以金钱补偿“青春损失”,法院一般以该诉讼请求违背公序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1、签订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没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规定必
一般来说,分手协议无效。男女双方在进行结婚登记前而同居的行为虽然不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是其违背了传统的公序良俗,因而并不被提倡。也就是说,建立于恋情或者同居行为而订立的分手协议,因为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分手协议与同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