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通知》通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更好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1、房屋数量的计算是依照家庭在本市范围里面名下住房的数量为准。大于两个居民共同所有或选购的房产都要计算到各自家庭住房的数量里,而且依据各自拥有的住房比例来算出自家住房的大小。 2、本市家庭是说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家庭。 3、试点早期,应税住房
一、市六区无住房家庭可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二、房产企业提供不少于50%的可售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三、全面实行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线上登记,房产企业不得泄露购房人信息。 四、房源销售前,房产企业应优先组织“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五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按1%交纳,个人非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和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税按1.5交纳,非普通住房和购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3%交纳
宁波二套房政策: (一)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宁波市市海曙区、江
已经拥有1套住房并且还清购房贷款,为了更好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的,或是已经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自住房屋,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由20%升高到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由30%升高到40%。超过连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宁波限购限售政策新规是:宁波实施区域限购限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凭同一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在市六区已有两次及以上购买住房网签记录,且所购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住房面积两倍的,该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不得作为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依据。
根据宁波市政府作出的通知,各类企业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可尽快安排复工。其余企业未经各地审定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2月9日24时以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统一部署,在严格
1、限购区域: 住房限购涉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具体范围为: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范围内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限购套数: (一)外地人: 在宁波
1、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本市社会保险,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波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取消社保缴纳年限满3年的限制。 2、租赁落户方面,规定在宁波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