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存在双重赔偿。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形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理应区分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其中性质相同的、重复的项目可予以核减,对于其中性质不同、不重复的项目则应并行支付。
工伤保险是否双重赔偿,取决于职工受伤的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2)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
一、双重赔偿是可以的,只是部分待遇不可以重复,如医疗费、误工费(工伤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二、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与对方协商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三、如何申请工伤:1、向人力资源和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与工伤补偿兼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交
1、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的,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的。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
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重合时,一般受伤人既可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损失,即为双重赔偿。 针对员工遇到交通事故,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其工伤待遇应该区分项目和支付途径,原则为: 1、因事故导致发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双倍赔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规定及相关解释,因工伤事故或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后,按
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双重赔偿。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1、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