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对象、处罚性质和执行方式时的不同,没收财产是属于刑事责任,而罚款一般只涉及到行政处罚,罚金可以是当事人的财产之外的数额,由当事人承担。
1、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2、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 3、犯罪嫌疑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4、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数罪并罚执行中关于刑期的规定是,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的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
计算数罪并罚的方式是:管制数罪并罚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数罪并罚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数罪并罚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其余情况下全部执行,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那么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所以数罪并罚是否可以判缓
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1.一般原则。《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数罪并罚的犯罪行为人应当适用的量刑标准为: 1、数罪并罚后判处管制的,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数罪并罚后判处拘役的,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3、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
数罪并罚的量刑规定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
数罪并罚的量刑标准是: 1、数罪并罚后判处管制的,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2、数罪并罚后判处拘役的,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3、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 这
对数罪并罚的规定: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刑期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应当酌情决定执行,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不得超过一年; 2、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