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法定继承人死亡有代位继承人的,由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
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另一种是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继承人在法定继承前死亡的,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债权继承人能够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的一种形式,是可以被继承的。 但是被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权的取得亦是依赖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方才取得。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也就是说,放弃继承最早的时间即是始于继承开始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因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还有继承人。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彼此不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现有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死亡时间不确定,则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者各有继承人。如果几个死者的年龄不同
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继承开始前的放弃是无效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不存在遗产,因此不存在放弃继承问题。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时遗留的财产才是遗产,才有继承或者放弃问题。
遗嘱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继承人生前有定立遗嘱安排谁继承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是谁。没有遗嘱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包括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那么这双方就相互不发生继承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