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遗赠,则继承顺序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载明的内容来确定;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取得产权的继承房屋能买卖。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同居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双方是在同居期间所得,双方共同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予以确认。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具有以下要件: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的规定有: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时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
离婚涉及争议财产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的,则按照“一方个人财产一般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自行分配,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原
解除收养关系之后,双方可以将财产协商分割,若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根据出资等情况分割。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双方不是彼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内继承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不是绝对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明该房屋仅由继承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同居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算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后的除外。
遗产继承人联系不上的,可以为该继承人保留相应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联系不上遗产继承人的,可以为该继承人保留相应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