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
合同增加附加协议条款,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注意附加协议的当事人应与原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一致; 2、附加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注意附加协议的内容不能与原合同的内容相矛盾,附加内容要表达清楚,避免歧义,
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并没有对合同违约利率做明确的规定。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首先,若合同无效则其中的违约条款也应当无效。无效合同中只有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能够适用。 另外,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
劳动关系成立。加盟商员工的劳动关系应该与加盟店形成而不是与总店形成劳动关系。员工完全有权利要求加盟连锁店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若企业拒绝,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不可以,注册商标是构成特许经营的基本因素,是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石。特许人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开展特许加盟,等于是给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因为即便是已经签订加盟合同,加盟商仍能以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为由,随时要求解除合同、退费赔偿,得不偿失。
加盟商维权的方法: (1)保留招商的虚假宣传证据。 (2)调查各项经营许可证,取证违法经营。 (3)合同、转账证据保留。 (4)停止一切投资并起诉。 (5)联合加盟商起诉。
交了加盟费没开店,时间不长的能退。加盟后没有开店,没有实际经营,如果时间不长,没有使用加盟公司的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退加盟费,这种情况一般在“加盟冷静期内”,加盟商有单方解除加盟合同的权利。如果时间过长,即使没有开店,一般也不能退加盟费。
加盟后不需要商标许可。因为加盟本身就获得了使用许可。加盟是一种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
总部与加盟店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总部与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连带责任,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或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