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一说,只有“受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个治安案件的处理期限是3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行政案件立案时限应在7天内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治安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如果公安机关在六个月内发现治安违法行为的,可以予以处罚;如果在六个月内未发现的,则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
1、违反法律不同:行政案件指的是违反行政法的案件,而治安案件指的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 2、处理部门不同: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是六个月。若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是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治安行政案件的责任追诉时效一般为六个月。如果公安机关在六个月内发现治安违法行为的,可以予以处罚;如果在六个月内未发现的,则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
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从治安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治安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但是治安违法行为如果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
治安案件超过追诉时效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