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继承人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不一定是接受继承。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律形式,也是有效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遗嘱继承在有以下情况会失效: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
承诺失效的情况:承诺被承诺人撤回;承诺迟延,按照通常情况能到达要约人,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拒绝接受该承诺的;或者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等。
继承房产时当事人可以依照遗嘱继承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如下: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存在如下情形的人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且后两种情形,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
篡改遗嘱不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会丧失。所谓情节严重,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如下原因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且后三种情形,被
不赡养老人不会丧失继承权。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