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对夫妻债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规定,以下债务都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都签了名或者夫妻一方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所负的债务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对夫妻债务规定如下:一般应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等债务,为夫
一方不认同离婚所负债务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携带证据、起诉状、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本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明确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其他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没有义务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这部分的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夫妻生活的,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共同偿还。
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共签共债。所谓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新法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是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