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免责条款的作用在于限制或者免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免责条款的有效: 1、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这个意思必须明确真实。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条款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2、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的意思表达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来表达的,意思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
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的,是指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
约定免责条款内容需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效条件是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免责条款,受法律保护。
免责条款的约定方式如下: 1、依法应由当事人依法约定,并且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2、免责条款也不能具备因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等。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
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需要根据该条款的具体内容而定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