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在以下七种情形任一种发生的时候会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完毕; 2、合同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已经合法解除; 3、双方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 4、债务人一方已经合法地将标的物给到提存机关提存; 5、债权人一方免去另一方的债务;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其实并不是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关系的日期或者员工主动声明辞职的那天,而是员工得到通知后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所有的离职手续的时候才是他们之间合同正式终止的日期。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一般由合同约定的日期决定,无约定的,终止日期为办理离职的当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委托合同以下情况终止: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3、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 4、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 5、委托事务处理完毕。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一般由合同约定的日期决定,无约定的,终止日期为办理离职的当天。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共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
劳务派遣合同一般会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时候终止。
单位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
追诉时效期限终止,要满足以下条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赦免的;不符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告诉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的终止情形。
终止期限附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