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前提为债务已经清偿,当事人约定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即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消灭。
债权关系指的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债权关系也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分类: 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 三、单一之债与多数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或者双方互负债权债务的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因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也可因侵权行为等而产生。
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民法典关于解除权的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的确定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所签订的管理协议为标准,没有签订过此类协议的,当发生关于代位权的诉讼案件时,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归被告人所住地区的人民法院。当台同当事人涉及债务人、债权人和次债务人时,如果债权人需要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
主债权和担保债权的关联:担保债权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是主债权的从债权;如果主债权消灭的,从债权一般也会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且当事人已经全部履行的; 3、债权人免除债务或者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
有关债权债务撤销权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自己的利益。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合法债务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管理债务和缔约过失债务,合同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