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打架还手一般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
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负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自卫打伤人是否犯法,我们要有个严格的界定,这里的自卫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还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了无限正当防卫权,它是指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这时
打架的行为,一般会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且可并处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当事人如果受到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计入档案。这种记录是永久存在的,不会消除。但是这种记录并不是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打架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是不会有案底的。且案
打架斗殴违法,不管是先动手还是后还手,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当事人挨打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与不法侵害相适应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是: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是正在进行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正当防卫不能超越
打架可能涉嫌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行政处罚,比如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
打架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更是涉嫌刑事犯罪,只要经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过的,处理记录一直会记录在案,是不会自动消除的。根据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
如果因为轻伤被依法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进行判刑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追究民事责任了。只是通常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是在刑事诉讼期间提起的才算,如果案件已判刑,那么你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
对方上门打架我方还手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则可以算作自卫。根据《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 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
根据具体情况。对方上门打架我方还手可以算自卫,前提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1、正当防卫主观要件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2、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