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等房产,以上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免于征税项目。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依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可以免交房产税。
房屋产权变更需要交纳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款1.5%的契税;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取证费。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
房产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如下:1、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2、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3、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4、纳税单位与免税单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