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员工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双方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双方因工作时间、休息休
劳动争议纠纷一般并不适用仲裁法,而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适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是因为劳动争议因其特殊性,具体如下: 1、其有自己专门的劳动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仲裁体系中处于较为特殊的地位。 2、另外劳动争议之所以不适用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是由劳动争议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比如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1、因离职引发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法,可以依法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二)级别管辖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
因离职引发的争议是适用劳动仲裁这一解决方式的。该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若当事人依法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会及时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