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原则上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基于诚信原则,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得拒绝。 此外,债权人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可能会额外增加一些费用,这些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是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其债务的。但是部分履行债务并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能拒绝。而因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则由债务人来承担。
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 2、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
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履行。 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如果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对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除非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
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原则上属于违约行为。合同编以全面履行为合同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包括按照约定履行全部债务。债务人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得拒绝。此外,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部分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其债务。
债务人是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请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全部偿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债权人一般是可以拒绝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债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后不需要履行了,因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则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自然不需要再履行,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还包括债务互相抵销,债务已经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