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发生医疗事故后,取证如下: 1、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通过对知情的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 3、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索赔医疗费的证据有: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医疗事故中的证据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患者及亲属的关系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还有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明。
通过下列方法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 一、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二、如发生死亡的及时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供应直接的根据。 三、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四、及
1、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 2、医学会给出医疗鉴定报告。 3、《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
应收集的医疗事故证据,1、争取尽早封存病历。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提供直接的证据。3、其他证据的收集
在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有: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其中,书证主要是病历;视听资料主要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主要是病友的证言;鉴定意见,主要是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过错存在与否及因果关系、参与度、伤残程度等方面的专业意见。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如果提起诉讼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发生医疗事故,受害方不用过多准备证据,因为医疗纠纷的举证是倒置的,应由医院出具证据。只要保存好自己的医疗证明,复印好病历,证明患者与医院之间存在医疗关系,然后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患者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1、要求医院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并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 3、如案件将要或已进
发生医疗事故,受害方不用过多准备证据,因为医疗纠纷的举证是倒置的,应由医院出具证据。只要保存好自己的医疗证明,复印好病历,证明患者与医院之间存在医疗关系,然后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即可。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收集医疗事故证据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四点;第一,应当尽早对病历进行封存;第二,应当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明发生事故原因;第三,尽量留心收集证人证言;第四、尽力搜集其他根据。同时,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