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金额写错了,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是可以的,而补充协议要以书面的形式写,并且由双方签字。 其次,书写补充协议时要注意: 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
工伤认定书丢了,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 一般情况下,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会保存五十年,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用人单位已经认定的事实,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即可。 根
两者不是一回事,确切的说先有工伤受理通知书,再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人们都需要工作,但工作受工作条件,工作性质和工作者本人的身体素质,心里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某些主客观因素下不免出现劳动者负伤的情况,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成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没有工伤认定书不可以做伤残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因此,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能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伤残鉴定书上没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申请的,而伤残鉴定是单位和工伤职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伤残鉴定,但该鉴定可作为员工与单位协商停工留薪期期限的依据。
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作出
合同金额写错了,补充说明的撰写要求: 1、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3、明确合同金额变更的内容; 4、注明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认定员工工伤的标准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为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对人身造成侵害的,为确定侵权主体而对过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
工伤事故认定书是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或本人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经过调查作出准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向工伤职工出具的认定属于工伤的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