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行政诉讼答辩状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其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答辩的具体事项;行政机关依法提交的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行政机关的盖章、日期等内容。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原告:___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核准号:_____
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则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只能先申请复议再起诉;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可以选择先申请复议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起诉等。
行政诉讼起诉状中应当包括明确的被告及原告的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诉讼请求,所能支持自身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以及相应的证据等内容。末尾由起诉人进行签字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时间。
行政诉讼起诉状参照民事诉讼起诉状的规定,内容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行政诉讼的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原告提交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序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方式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行政诉讼起诉状的书写:首先在开头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然后正文内容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最后起诉人签名并附上日期。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