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等。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承包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承包争议没约定仲裁协议的,不得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承包关系主要适用《民法典》;其他。
派遣劳动关系并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是补充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劳动关系形成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2、劳动者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支付报酬的工作; 3、动者的劳动行为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 二、关系的性质不同。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分别是: 1、用人单位招录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用人单位招录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5、农村承包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