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无效。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所以这种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无效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
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
无限连带责任应当由各债务人以其全部资产进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无效。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债务后有追偿的权利。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