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建筑工程的质保期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
根据我国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隐患如下: 1、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有,桩基偏位、离析等; 2、混凝土工程,拆除模板后,发现混凝土柱、梁、板凸起或翘曲,不仅影响外观美观,而且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有时甚至拆除重新浇筑; 3、砌体工程,许多工程实践证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汇票、支票、投标保函等。其中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有: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评定单;质量事故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洽商记录竣工图;测量复核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1、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2、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3、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4、隐蔽工程验收单。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质量保证金要退还。合同无效后,当事人要互相返还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另外过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