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与该单位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类合同是指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合同。如果不符合上述年限要求,但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签订该类合同。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区别很大,主要是一个是有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如下: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12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标准的二倍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区别是是一个是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区别很大,主要是一个是有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