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9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
我国刑法规定,表现形式:第一、导致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且严重影响生活;第二、采取防治措施后,没做好防治工作,或采取防治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第三、隐瞒、缓报、谎报疫情,致使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第四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究和治疗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主要部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犯罪主体必须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主观方面为过失; 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是从事传染病防治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或流行等严重后果。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主体要素: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素:主观上只能为过失; 3.客体要素: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素:客观上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立案标准: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必须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从事传染病防治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或流行等严重后果。
刑法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
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