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就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而如果保证人是连带保证人的,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使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这时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的,则可执行其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尽管债务人去世,其债务是不会灭失的。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债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
担保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有权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如果债权人直接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
债务人如果不还钱的,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债务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找不到债务人的,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在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原本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由于找不到债务人了,如果债权人能够
债务人被抓了的,要分情况讨论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在债务人被抓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单独
债务人找不到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其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现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