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代替考试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刑法》第284条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首先,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其次,犯罪构成又是犯罪概念及其基本属性的具体化,犯罪构成通过其一系列主观与客观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 1、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2、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司章程确定,具有相对稳定性。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包括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
非法经营罪的概念: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具有无证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非法经营的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并且情节严重的。该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
犯罪构成的概念,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构成某一具体犯罪所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客体要件是被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结果或危险
构成代替考试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
替他人法考的,构成犯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替他人考司法考试的行为,属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代替考试罪。
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替他人法考试涉嫌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会承担刑事处罚的后果。 《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司法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是学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是其他人员,由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有: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犯罪构成通过其主观与客观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得到具体体现。
概念: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 构成要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 2.犯罪未得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1、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3、犯罪没有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