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 1、破产申请受理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和法院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具体有出资人欠缴或者未缴的出资、董监高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的企业财产等。
债务人财产范围如下: 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具体包括企业自有的财产;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在认定债务人财产时应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继续营业的收益;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
债务人财产不仅包括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也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
债务人财产的具体范围包括: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