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
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是拥有决议权的,比如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拥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1、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表决不同。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3/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二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
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
股东大会对重大的事项是有决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变更活动的,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一般包括: (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财政预算; (2)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3)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4)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的救济方式如下: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 3、保留好相关证据;等等。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任何股东,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少,都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股东在法定情形下还可能代表公司诉讼。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