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
法律规定的应当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为:当事人行政机关侵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情形下,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
不受理行政复议的情况都有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行政调解不服的;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等。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的情形有: 1、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3、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适格;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及申请的事项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等。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1、申请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
第一,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 第二,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第
申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