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执行裁定失职罪需要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3、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执行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4、犯罪主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 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观方面是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侵害的客体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信赖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职务侵占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如下情况: 1、在客体方面,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体上,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