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
如果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申请人也就是公司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但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的,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材料递交不齐全的,该部门没有判定依据,申请人可先撤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