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也叫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抗辩权的权利及法律依据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在于我国《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
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以下这些: 1、占有权占有权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房产代持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书,对协议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 房产代持协议本身虽然有效,但因为不动产的特殊性,不能以此认定物权归属。我国不动产物权属于登记生效,也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1、双方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 3、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
借据和欠条的概念分别是: 1、借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贷款关系的证明。其本质属于贷款合同关系的证明,即证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 2、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证明以前民事活动造成欠款的事实证明。其本质属于以往民事活动产
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的法律依据有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若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罚款等。
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如下:1、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