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下列几种: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以及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其中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类别。
当事人因为债务提起诉讼的风险具体有: 1、被告不明确的; 2、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 3、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等。
国际债务融资内容有:国际银行贷款和国际债券融资。例如,追偿债务、收购不良债务、债权转股权、债务融资评估、发行金融债券、股票承销、财务及法律咨询等。且前述内容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追回个人债务的手段有两种: 1、是私力求济的手段。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强迫债务人合法清偿债务。通常,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包括扣押财产。但这并非绝对,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2、法律救济手
保险公司经营的对象是风险。但是,保险是一门严密的科学,并不是每一项风险都可以经营的。所以保险的合同效力风险有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损失是免赔的,如地震,洪涝灾害,台风等等。
合同风险:在合同法中,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不正常的损失,包括可以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异常损失。价格风险是最重要的合同风险之一。所谓价格风险,
长期进行债务融资的方式包括:发行长期债券、发行股份、融资租赁、以及借贷融资等。其中发行长期债券、发行股份需要经有关监管机构核准,而融资租赁、借贷融资等方式较为简便,使用较多。
保险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
后合同义务的法律风险是,如果当事人违反后合同义务的,仍然可能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后合同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债务担保人有下列风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风险;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违约的风险有无法获得可预见的收益、债权本息的丧失、汇率变动引起的收益损失等。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主要是经济市场混乱或者经济不发达地区,外商与这些地区的企业和地方政府进行交易时,由于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对方可能陷入财政破产,此时外商就会因为无
债务清欠中的诉讼风险包括: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因被告不明确,不予立案的风险;因错列或者漏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以及对自己的主张不能举证证明的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