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资罪的主体是处理和管理特定资金和物资的工作人员,即直接负责分配、储存、分配和使用特定资金和物资; 2、犯罪的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个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如下: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即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个人
两者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只能是七类特定款项。中罪既可以是货币形式的款,也可以是实物。后罪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货币形式的款项;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
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应这样处罚:对于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
要件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
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的对象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等七项款物,且犯罪主体的单位,如果是挪用其他的款物或者是个人挪用,则不能
触犯挪用特定款物罪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救灾、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