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层次: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合伙企业是两人以上在契约的基础上成立共同经营关系所形成的某种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的主体。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
合伙人的债务承担由合伙人的性质决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因为权利义务是相对等的,所以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会更少。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部分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的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不正确,可以说是不准确,对于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于有限合伙人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有特殊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责任也不一定是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企业连带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首先应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