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若出现以下情形:1、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有资格作为保证人的主体包括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除此之外,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以下几类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主体:1、国家机关。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
借款人跑路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人,一般来说都是指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形。其中,一般保证之中,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也得通过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应当明确的是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具体而言,指的是对触犯刑事法律,并且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应该注意的是,缓刑没有规定担保人,宣告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借款合同中(欠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果当事人不属于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欠条中证明人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保证借款合同签署过程的真实性、保证借款事实的发生,而对于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并不负责。即证明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要想起诉借款人,那么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过程中,担保人要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以及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这个行为,通常属于在行使追偿权。担保人要在已经承担完担保责任后,再向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法人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代表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外承担法律的责任,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
借条有担保人需要起诉的,要看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要么起诉债务人,要么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绝不能只起诉担保人;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起诉其中一,也可
在借条上写上担保条款,是民间借贷中常用设立债的担保的方式。当事人需要在借条上,写明如下信息: 1、担保人身份信息,最好能留下身份证号码和亲笔签名、盖章; 2、担保方式,可以选择抵押、质押或保证。如果是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来担保的,抵押权自登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