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公司法人可以当担保人,担保人需要的资质有: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等,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借款合同担保人要满足下列条件: (1)国家机关,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原因是因为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醉驾担保人需满足条件有: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2、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额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 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 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而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则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公司法人的责任如下: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间借贷的保证人通过书面保证合同的约定来认定。保证合同可以通过出具担保书的方式订立,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为保证人。也可以通过民间借贷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订立。民间借贷主合同中虽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是: (一)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相关的规定。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