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自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60日内,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公民或者法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进行变更
当事人对违章不认可的,可以在六十日内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形式来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从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为六十天。《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要申请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六十日内提出。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些补税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一般不会受理行政复议,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涉及加税滞纳金的决定表示异议应该先解除,税款及滞纳金之后提供相应担保之后,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对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强制措施能提出复议。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后,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
一般情况下,申请复议的法定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提出。原来的法律、法规规定复议申请期限不满60日的,一律按照本法规定,即复议申请期限为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计算中是不包含节假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等日期计算只包含工作日,不含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