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立有多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遗嘱中涉及的财产都是个人合法有效的财产,毒品、黄色光盘、走私货物作为非法财产都不能被继承。 2、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 3、订
有法律效力。中华遗嘱库不具有公证效率,但是中华遗嘱库属于国家证明的公证处,因此在中华遗嘱库中的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还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虽然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完成,
就遗嘱本身而言,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一旦订立,则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自遗嘱订立之日起有效,因此,不存在遗嘱的有效期问题。 但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一旦对遗嘱的继承存在争议,则需要提起继承权纠纷,则
公证处受理该继承公证应审查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从形式上看,该遗嘱为自书遗嘱,由甲亲笔书写,给每个子女人手一份,上面有甲的签名、私章并注明了年月,形式上合乎继承法所规定的要件。内容是否有效呢
设立遗嘱不属于身份行为。身份行为,又称亲属行为,具体是指基于意思表示而发生身份关系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身份行为是指建立、变更、解除身份关系的行为,例如结婚、离婚、变更抚养权等。设立遗嘱的行为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愿的并符合规定的形式,遗嘱是有效的。 老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任意分配给子女,但是对
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录制的录音遗嘱当然有效。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在死后生效生效的一项财产处分协议。而有效的的录音遗嘱,主要是指由被继承人亲自做出,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经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的遗嘱订立方式。要注意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