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 1、适用条件不同: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主要有以下特征: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审后没有太大社会危险;生活不能自理患有重大疾病、或孕期妇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比
取保候审不需要扣押身份证,但有可能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交由执行机关保存。 但监视居住则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不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转成取保候审,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不能重复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实施,如果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公安机关还没有完成侦查工作,那就应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不能继续变更成为取保候审,这样做是违法的。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期间不同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二、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
一、期间不同取保候审12个月监视居住6个月二、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三、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监视居住措施以及取保候审措施相比,监视居住的对于犯罪嫌疑人限制的程度要更大,即更加严重。《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区分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标准: 1、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除了犯罪嫌疑人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外;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在指定居住地执行; 2、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已经监视居住的,是不能再取保候审的。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