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女儿的继承权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女是当事人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平分遗产。孙子只有在父母(也就是当事人的子女)死亡时,才可以代位继承。
在没有遗嘱情形下任何人无权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
在我国法定情况下继子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的。与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才有权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且前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没有。有无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继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随亲生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但是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继子女是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的。
父亲去世后,继母是有遗产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指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和父亲有合法关系的继母有遗产继承权。
父母指定继承人,如果是以遗嘱的形式指定的,继承人应该按遗嘱的要求确定,妻子有没有继承权根据遗嘱而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已经去世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也就是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
承包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父亲去世后,承包地由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即接受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