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
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纠纷。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缔约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或者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会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可以进行修改,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因劳动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有责任一方应当进行赔偿,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