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需要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
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如下: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 5、医疗差错参与为0%。
对医疗机构的过失所适用的处罚有如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
患者主张医疗机构造成医疗过错的,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医疗纠纷诉讼不是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项目和数额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不经鉴定;但如果对此有争议的,就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可以请律师。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如当事人认为自己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
只要是经过正规医院的医生诊断,认为生病职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无论什么病都可以申请医疗期,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职工可依法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再次申请鉴定,被申请人的机关应当是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