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以。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承担的与本条所指主债务人间承担的连带债务并不相同,并不能因为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具有涉他性就认为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具有涉他性。而且,由于连带保证人承担的债务具有独立于主债务的特性。 因此,主债权人既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主张权利;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
债权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首先,从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目的看,维护社会交易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诉讼时效制度虽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但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1.债务人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参加代位权诉讼;2.债务人是否必须参加代位权诉讼,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3.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裁判享有上诉权。
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的,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