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担保人若出现破产情形,债权人是依然可以申报债权的,此为保护其债权的合法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企业申请破产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务人写债权申报书时的要点: 一、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 1、企业情况。 2、经营情况。 3、欠债情况。 4、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 二、理由部分: 一是依事论理; 二是依法论理债务人制作的申
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应当解除, 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特殊还债程序,因此破产程序
需要看保证的类型,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连带保证不中断。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
债权人写债权申报书时有下列要点: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写好债权申报书,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及债务人所欠的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等不必申报,而是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的要求有: 1、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2、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债权人不必申报。
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债权也可以申请执行,财产担保的方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对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所有公民都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也包括债务人。 注意债务人提起诉讼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如果债务人拒绝的,则不能免除。 如果债务人接受了免除债务的行为的,则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是否需要申报,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有共同利益债权的,应当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同利益债权的数额,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