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男女一方婚前买的房产,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房产属于购买房产的配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对“房改房”的分配方式是:房屋本身可以实际分割、分室居住,且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的结构或影响其他邻房的,可以直接分割房屋;或者将房改房确定为一方所有,而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或者通过公开相互竞价的方法,
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处理方式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
各种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是: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婚前一方买房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1、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先协商房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房产的分割作出判决。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离婚后是不予分割的。
离婚房产分割可以进行如下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并足额支付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离婚;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婚前财产之一,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出租、婚后以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
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应当先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一审没有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