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二、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别的规定的购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花费的资金少,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低,住房困难的群众申请。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条件是需要居住满五年后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完全产权。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五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需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的差价,政府可以优先回购。
经济适用房更名条件:1.经济适用房已满五年;2.需要将经济适用转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更名的两种方式:第一,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优点是费用较低,过户的费用大概是房子申报成交价的2.6%左右,一周左右时间即可。第二,赠与过户,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如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